乡镇渡口渡船实行签单发航制度

记者曾俊霖通讯员陈德峰近日,市交通运输局、河源海事局联合召开的《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宣贯会议要求,乡镇渡口所在地政府需建立乡镇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并定期对签单发航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目前,河源市渡口有54道,渡船59艘,持证渡工131人,年渡运量达30万人次,自2003年至今,渡口渡船已全面进行了更新改造,强化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加大了渡工培训力度。然而,监管部门和渡口所在地政府职责没有严格区分,致使渡船超员超载、无证驾船、冒险渡运现象时有发生,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规定》已于8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渡口所在地政府对渡口的监督检查职责和义务,要求其建立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渡口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安全隐患或限期整改;渡运量较大且具备一定条件的乡镇渡口所在地政府,应建立渡口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真实、准确地记录乘员数量等情况;海事部门要建立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等。

发布于 2026-02-19 09:32
428
上一篇:发币还是发股,听听中国经济学奖得主怎么说 下一篇:公积金贷款复审流程及时间解析
目录

    推荐阅读